
关于印发《上磺镇2020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将《上磺镇2020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磺镇2020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上磺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上磺镇2020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前言
1.1编制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
1.2编制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
1.3编制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
1.4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
1.5预案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5
2.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6
2.1自然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6
2.2经济社会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7
2.2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08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8
3.1划分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8
3.2“两区”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9
4.组织指挥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9
4.1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9
4.2职责和分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5.监测预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5.1实时监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5.2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5.3预报预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6.应急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
6.1蓝色预警(IV级)应急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
6.2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
6.3橙色预警(II级)应急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
6.4红色预警(I级)应急处置(寨沟水库溃坝时)________19
6.5信息共享和处理(寨沟水库溃坝时)_______________20
7.转移安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
7.1蓝色预警(IV级)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
7.2黄色预警(III级)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
7.3橙色预警(II级)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
7.4红色预警(I级)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
山洪地灾预警联系电话: 023—51713016
1.前 言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3 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预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分组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镇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寨沟水库溃坝时的应急处置。
1.5 主要内容
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本镇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讯设施、设备,制定实时监测及通讯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工作。
2.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 河流分布情况
镇境内主要有羊桥河1条。
羊桥河:流经境内龙门村、四湾村、上磺村、上磺社区、羊桥村,境内流程4公里。
2.1.2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例,暴雨洪水特征
2.1.2.1 气象、水文
我镇常年平均气温21.6℃,年际变化较大。年均最高气温41.2℃,最低气温-4.6℃。年均无霜期250天,年均降雨日166天,常年平均日照1540小时,平均降雨量1361.1毫米,平均风速为0.2米/秒,风向多为东西风。
2.1.2.2 暴雨、洪涝
上磺镇属大巴山暴雨区,暴雨多集中在5-9月间,7-8月最多,最早出现在3月,最晚出现在10月。
境内因暴雨引起洪灾,洪水严重威胁城镇居民、个体经营户的财产及生命安全,时常紧急转移人民群众,房屋、农作物、村级道路等都将严重受灾。
2.1.2.3 滑坡
境内滑坡主要为基岩和松散滑坡两种类型,滑坡多发生在5-10月份,与大雨、暴雨时节吻合。
2.1.3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
上磺镇东西低南北高,岩层褶皱紧密,断层密集。最高海拔1250米,最低海拔615米。
上磺镇境内土壤类型主要为黄棕壤土、砂壤土,高山少量气泡泥土。耕地特点是坡地多,水田相对集中于羊桥坝、红岩片区等地,相对高差较大,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土层逐渐变薄,砂化土地和灰包土相对较多,单产较低。基本农田其特点是主要集中分布于羊桥河流域,土质肥沃,但易起旱,单产不高。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区域内行政区情况
上磺镇辖16个行政村,84个社,1个社区,幅员面积93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3.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046人,有农村劳动力17362人,其中常住人口20252人。2014年完成新办企业21个,新增个体工商户121户,全镇乡镇企业达到了145家,个体工商户达到了826户。2014年全镇社会生产总值达到了3.48亿元;农业总产值1.12亿元。
2.2.2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等
全镇现有林地6.1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41万亩,农用耕地面积19945.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8036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0561元。
2.2.3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上磺镇是全县较典型的城乡结合型的一个特殊镇。长期以来,城乡经济结构较突出。今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一抓城镇、二抓稳定、三抓供应、四抓财税、促进常规”的目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3 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1. 境内海拔高度差异较大。
2. 泥石流、滑坡相对处数较多。
3. 河流、溪沟水流断面相对较窄。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损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紧急避险的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镇内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口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出我镇危险区、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标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收集、整理危险区经济社会资料,填写出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成立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上磺镇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总 指 挥 长:王映华 镇 长
副 总指挥长:王宗权 政法书记
陈 杰 组织委员
陈 懿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谭毓泉 财政办主任
刘 茜 民政办主任
姚海林 卫生院院长
郑晓平 党政办主任
何 坤 平安办主任
罗前斌 建管办主任
舒忠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彭莉莉 文化站站长
陈 丹 水利工作人员
刘 蔷 上磺社区书记
邬定权 上磺社区主任
李善武 上磺村支部书记
姚依胜 上磺村主任
张国凡 友谊村支部书记
刘正高 友谊村主任
谭毓泉 龙门村支部书记
黄昔柏 龙门村主任
杨 毅 石峰村支部书记
李永美 石峰村主任
徐世成 梨坪村支部书记
姚秀张 梨坪村主任
李善虎 红岩村支部书记
李训华 红岩村主任
许帮弟 跃进村支部书记
屈德兵 跃进村主任
童须全 平溪村支部书记
瞿兴福 平溪村主任
邓玉顺 羊桥村支部书记
卢祖真 羊桥村主任
罗品全 四湾村支部书记
谭国平 四湾村主任
赵 明 严家村支部书记
谭经桃 干龙村支部书记
郑昌伙 干龙村主任
曹又元 青庄村支部书记
谭仁俊 焦山村支部书记
李善佑 焦山村主任
雷安平 高家村支部书记
雷世章 高家村主任
贾开学 望山村支部书记
冉茂松 望山村主任
防汛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县防汛办备查。
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上磺镇域内具体由综治办牵头,组织财政所、国土所、民政办、扶贫办、畜牧站、农技站、卫生院、城建办等单位(科室)按照各职能单位(科室)的职责做好工作。
4.2 职责和分工
4.2.1 各工作组职责
监测组:
组 长:陈 杰
负责联系监测辖区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
组 长:李 秀
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
组 长:陈 懿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信念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
组 长:王宗权
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 秀
负责协调各组各职能办公室之间的联动与协作工作,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李秀,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4.2.2 各部门分工、职责
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镇所有的防洪抗灾工作,督促各村及所有单位(部门)防洪抗灾工作,收集灾情,上下联系,安抚灾民和灾后重建工作。
负责人:王映华 联系电话:023—51713016
各村支部、村委会职责:
建立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由村主任具体负责,实行24小时报灾制度。成立防洪抗灾指挥部,由村主任为指挥长,村“四职”干部和各社社长为成员,负责指挥所辖区域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成立防洪抢险应急队,由民兵连长组织青壮年人员为队员,负责山洪灾害险情排查,关键时刻负责应急处理。生活安排组:由各合作社负责,协调受灾群众的吃、住临时安置工作。人员疏散及财产转移组: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财产转移地点和人员疏散路线等。灾后重建组:由村委会主任负责,充分发挥群众进行抗灾生产自救,互帮互助,捐款捐物等活动。
城建办职责:
1. 建立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按集镇分布格局,分别安排专人值班、执勤。
2. 建立24小时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3. 建立汛期前线临时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城镇工作的领导王宗权负责指挥、协调集镇片区的工作。
4. 建立专门防洪应急队,主要以党员、干部、青壮年为主力,负责防洪抢险排危、财产转移、人员疏散等重要工作。
5. 后勤保障及上下联络,保护道路畅通及相关设施建设,随时向镇政府报告灾情发生情况。
负责人:罗前斌,联系电话:15023885999
武装部职责:
根据水位情况,随时组建好民兵应急分队,落实好人员疏散线路,财产转移地点,重大灾民安置的处置工作,调度统一指挥,随时做好防洪应急的一切准备工作。
负责人:陈懿,联系电话:13594802796
卫生院职责:
负责做好防洪抢险过程中伤员的医治护理工作,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负责人:姚海林,联系电话:13996619607
5. 监测预警
5.1 实时监测
5.1.1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地质灾害点和滑坡等信息。
5.1.2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1.3 监测系统的设立: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面对设测点或简易测量设施,撰写监测方式以及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等。
5.2 通讯
5.2.1 通讯方式:电话、党政信息网、短信、锣鼓号等。
5.2.2 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传输和信息反馈,镇以党政网络和电话方式进行上报。
5.3 预报预警
5.3.1 预报内容: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地质灾害和滑坡预报由监测员收集并上报镇防汛指挥部。
5.3.2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监测信息,地质灾害点情况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3.3 预警启用: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先用人员喊传、电话、传真、短信、锣鼓号等进行预警,再向有关灾害隐患点的地方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5.3.4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镇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1)。(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山塘溃坝等)各村可直接同步报告县级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3.5 预警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报警信号;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序,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5.3.6 预警级别
5.3.6.1 洪水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洪水发生的量级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将洪水等级和应急处置级别划分为四级(寨沟水库溃坝时为特大洪水定为:I级),即
特大洪水——特别严重(Ⅰ级)
大 洪 水——严重(Ⅱ级)
较大洪水——较重(Ⅲ级)
一般洪水——一般(Ⅳ级)
5.3.6.2 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详细划分指标参数。预警级别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从网络和通讯设施传递。见巫溪县上磺镇洪水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表。
巫溪县上磺镇洪水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表
类型 |
等级 |
划分标准 |
预警级别 |
预警颜色 |
特大洪水 |
主要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 |
特别严重(Ⅰ级) |
红 | |
大洪水 |
主要水文要素重现期在20-50年一遇 |
严重(Ⅱ级) |
橙 | |
较大洪水 |
主要水文要素期在10-20年一遇 |
较重(Ⅲ级) |
黄 | |
一般洪水 |
主要水文要重现期在5-10年一遇 |
一般(Ⅳ级) |
蓝 |
6. 应急处置
6.1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处置
6.1.1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级防汛应急预案,行政负责人指挥到位,负责指挥协调本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
6.1.2 组织转移受困群众和财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6.1.3 组织调动动员人力、物力进行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6.1.3 收集和汇总灾情,在3小时内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
6.2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处置
6.2.1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级防汛应急预案,行政负责人指挥到位,负责指挥本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
6.2.2 迅速转移受困群众和财产,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6.2.3 组织动员人力、物力进行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6.2.4收集气象、水文部门实时汛情,密切注意汛情发展趋势。
6.2.5收集和汇总灾情,在2小时内向本级和县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6.3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处置
6.3.1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政府相应防汛应急预案,行政负责人到位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6.3.2本级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急投入抢险救灾,按预定路线迅速转移受困群众和财物,设置临时住所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组织动员人力、物力进行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6.3.3防洪应急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受灾信息,30分钟内报告汛情的详细信息和处置措施,同时每15分钟做一次续报工作。
6.3.4 镇防汛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防汛应急预案,镇长应赶赴洪灾现场指挥,负责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措施。
6.3.5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上报汛情、险情和灾情,对重大险情、灾情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6.3.6必要时,请求县上派驻县武警中队和消防中队参加抢险救灾支援。
6.3.7 保护生命线工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6.3.8根据抗洪抢险救灾的需要,在临近区域调动设备、物资、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队伍。
6.3.9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
6.4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处置(寨沟水库溃坝时)
6.4.1灾区村、社区应启动本级一级防洪预案,镇行政负责人3分钟内到位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全社会紧急动员,全力投入救灾工作,进入特级应急防汛。
6.4.2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急投入抢险救灾,按预定路线迅速转移受困群众和重要财物,设置临时住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组织动员人力、物力进行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6.4.3镇防汛应急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内向县人民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县防办报告信息和救灾应急启动情况,请求县上相关单位予以支持,5分钟内报告汛情的详细信息和处置措施(寨沟水库溃坝时:3分钟内报告救灾应急启动情况),同时每5分钟做一次续报工作(寨沟水库溃坝时:3分钟内报告救灾进展情况)。
6.4.4镇应急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在2分钟立即启动本级一级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及各救援单位5分钟内应赶赴洪灾现场,并成立现场防汛救灾指挥部,负责处置抗洪抢险救灾的具体工作。
6.4.5根据抗洪救灾的需要,紧急拨付救灾款,在临近区域紧急调配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队伍(寨沟水库溃坝时:10分钟内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到位;抢险队伍5分钟到位)。
6.4.6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
6.5 信息共享和处理(寨沟水库溃坝时)
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指挥系统为基础平台,建立防汛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系统,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互联,处理水情、雨情、险情等各类应急信息,与村、社实行有线、无线通讯连体。
7. 转移安置
根据本预案各成员的职责,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动员社会力量、各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抢险工作和保护汛情检测设施。
在紧急汛情期及重点区域,镇政府、指挥部将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等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对受威胁的群众就近确定安全点,镇指挥部全面指挥群众的安全转移,基本生活保障由民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群众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由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实施;畜病控制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工作。
7.1 蓝色预警(Ⅳ级)转移:
羊桥河沿线:羊桥村的人员及财物转移。
零时转移安置点:上磺小学、上磺中学。
主要负责人:罗前斌
责任单位:城建办 羊桥村
7.2 黄色预警(Ⅲ级)转移:
羊桥河沿线:上磺社区一线以下的人员及财物转移。
临时转移安置点:上磺中学、镇政府院坝。
主要负责人:何 坤
责任单位:安监办 上磺村 羊桥村 上磺社区
7.3橙色预警(Ⅱ级)转移:
羊桥河沿线:以广场为平行线以下的一线人员及物资的转移。
临时转移安置点:上磺中学、镇政府院坝。
主要负责人:王宗权
责任单位:城建办 上磺社区 羊桥村 上磺村
7.4红色预警(Ⅰ级)转移:
羊桥河沿线:以中国邮政为平行线以下的一线人员及物资的转移。
临时转移安置点:上磺中学、镇政府院坝。
主要负责人:陈 杰
责任单位:城建办 上磺社区 羊桥村 上磺村 四湾村 龙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