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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天元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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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5980Y/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天元府发〔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天元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天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乡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单位:

认真落实巫溪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天元乡森林资源保护,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生态安全。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天元乡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元乡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天元乡人民政府

    2023216

         (此件公开发布) 

天元乡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天元乡森林防火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天元乡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力争达到全乡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要求

   1.各村村民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专题研究本村森林防火方案,要求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扑火队伍,一月底前报乡林业站备案。落实值班带班等应急值守制度,紧抓森林防护工作不放松。

   2.各村民委员会务必在入山口和森林防治重点区域设置森林防火盘查哨点,对入山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加强宣传引导,严禁一切火种进山、特殊人群管控措施落实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3.各村须监督落实本村森林管护及退耕还林工作合同,充分发挥本村新增护林员作用,建立生态护林员管护及退耕还林工作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制度,盘查哨点对入山人员进行登记,按时上报信息等工作,加强火源管控措施的落实以及抓好林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4.各村民委员会要组织护林员及时对本村内的火灾隐患点儿进行隐患排查,对隐患点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上报乡政府。

    5.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在全乡范围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发挥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森林防护工作来。

  、以下情况均启动实施方案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各村和各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相邻乡镇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启动程序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乡政府防火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误。

   2.乡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按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乡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并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天元乡成立以乡长贺芝平同志为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应急办和林业站联合办公,负责全乡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一)组成人员

      长:贺芝平

    副组长:胡明生      

      员:周习忠    何传兵 李开诚

           王基翔 黄代明    

    值班电话:51414207

(二)工作职责:

    1.贺芝平负责统一指挥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

    2.胡明生负责信息传递、向防火办及时报告灾情,组织各项应急措施.

    3.苏适负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4.周习忠负责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5.陈江负责全程监督森林防火扑救履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及失职渎职人员。

    6.李丽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凡发生在预案启动案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委会立即上报乡政府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2扑火力量的组织。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

   (3扑火力量:

1.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乡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48名(名单附后);

3.必要时由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伤、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

    6.应急救援。由天元乡卫生院派医护人员全程跟踪服务,接送求治伤员。

    7.火灾查处。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及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附:乡政府扑火突击队名单

蔡学福

吴勋俊

徐啟东

王耀荣

向吉贵

陈棕森

唐正学

杨晓妹

王海洋

何传兵

王贵章

李开诚

刘顺海

张厚琼

胡潜龙

王基翔

陶开见

王友奎

代习生

徐啟平

胡明生

黄代明

林艳平

林艳平

全永生

黄代平

周习忠

杨青春

蔡学碧

李佳芹

梁金发

冉龙燕

冉龙敏

王耀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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