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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桂乡2022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关于印发长桂乡2022年安全生产和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辖区企事业单位,乡机关内设机构(含混编事业单位):

现将《长桂乡2022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长桂乡2022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协同有效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水旱灾害损失同比下降5%

二、重点任务

(一)理顺体制机制,推动齐抓共管。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责任。

2.理顺科室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科室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统筹职责,行业主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其他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清单,尽职免责、失职问责。

3.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发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协调指导、巡查检查、考核奖惩职能,强化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指挥部对灾害防范应对的综合协调。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

1.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六强化”。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的关键作用,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评价规范,并将其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依据。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所有岗位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范围,建立全员安全绩效工资、目标考核等保障机制。强化“总工程师”制度,落实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各项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在开展全面风险辨识的基础上,突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以及重大变化情况、危险作业前的风险辨识管控。强化日常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标准化创建,构建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体系,把标准规范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2.突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三加强”。一是加强风险辨识,绘制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重点领域的“红橙黄蓝”四色等级风险空间分布图,分类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定期研判和灾后评估机制,完善暴雨、大雾、高温、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气象预警响应机制。健全重点灾害区和重大隐患的一线监控人员警情即时报告制度。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建立重点防范期村(居)日巡查、乡周抽查、行业月检查的“日周月”监测机制。

3.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行业部门主动协同、综合救援队伍与专业救援队伍高效联动、专业救援与群众参与有机结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理顺领导决策和现场专业指挥关系,推行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指挥官”制度,保障技术指挥人员对救援的专业组织管理。

(三)坚持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

1.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法治环境。坚持“首查必罚”,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不得以责令限期整改代替行政处罚。坚持“依法从重”,对各类具备法定或者酌定从重情节的违法行为,应当从重处罚,不得擅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着力破解少数行业部门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突出问题。

2.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规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管理体系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防控”机制等重点内容,严格实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约束。严格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四)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共建共治。

1.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整合各类基层管理资源,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强化网格员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巡查、劝导、制止、报告、跟踪职能,建成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基层网格化工作体系,筑牢基层安全第一防线。

2.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把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和提升安全技能作为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的核心内容。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实施应急管理干部素质大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安全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系列主题活动。

3.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自觉守法守信倒逼机制。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中介组织,依法在投融资、保险费率、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行业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实施失信惩戒。

(五)抓住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

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违法行为,务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作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专项治理。强化露天矿高陡边坡、矿山附属加工作业、地勘企业钻井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按照“人车路”协同理念,重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保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科技化和安全责任、监管、防控、科技、宣传、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

建设施工。深化“两防”(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危险性较大项目工程的群死群伤事故)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检查,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和车辆伤害开展集中执法专项治理。强化事故责任企业安全条件复核、安全许可制约,构建违法行为联合惩处机制。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扎实抓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贸:强化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工贸行业行政执法力度。

消防:深化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及生产、居住、仓储“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专项治理。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

地质灾害: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加强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洪涝灾害:开展水库、塘堰、河道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病险塘库整治、山洪灾害防御、河道行洪保畅。

森林防火: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健全防火工作联动机制,严格防火期野外用火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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