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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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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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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8-08-2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工作指导。

2.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联干部。

3.服务发展大局,结合妇女工作实际,开展特色活动,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5.代表全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党委组织部门作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协助政府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儿童服务。

7.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积极开展统战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单位组成:巫溪县妇女联合会,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和维权部。无下属单位。

2.人员构成:有行政编制7名,实有人员6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主任1名、维权部长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挂职副主席2名。兼职副主席1名。购买公益服务人员(驾驶员)1名。退休人员4名。

3.车辆情况: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8万元,支出总计161.4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3.4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标,新入编的相关经费,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增加。支出增加16.88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标,新入编的相关经费,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52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标,新入编的相关经费,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8万元,增长41.97%。主要原因工资、津贴调标,新入编的相关经费,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16.88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标,新入编的相关经费,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8万元,增长41.9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标,新入编的相关经费,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58万元,占8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万元,占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住房公积金3.44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58万元,较上年增加25.8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调标,新入编的相关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8.76万元,较上年增加2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及培训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下降。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万元,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35万元,降低42.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228080。

重庆市巫溪县妇女联合会2017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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