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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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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30
  • [ 发布日期 ]
  •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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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6-09-3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工作指导。

2.负责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联干部。

3.负责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5.代表全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6.负责做好家庭教育,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儿童服务。

7.牵头做好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积极开展统战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其他事项

承担巫溪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

本单位设内设机构1个,即综合科。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

上年末在职职工4人。本年度调入1人,年末在职职工5人;退休人员4人;从乡镇到县妇联上派学习1人;购买公益服务人员(驾驶员)1人。

(四)车辆情况

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重庆市妇联捐赠的“家庭教育流动学校”工作专用车1辆。

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结构:全年总收入1,442,579.00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总支出1,428,4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411.00元,占总支出77.60%,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749,770.00元,占总支出52.49%;日常公用支出358,641.00元,占总支出25.11%;项目支出320,000.00元,占总支出22.40%。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

初预算

收入

支出

1,016,038.00

1,442,579.00

1,428,411.00

超出预算

426541.00

412373.00

超出部分占预算百分比

41.98%

40.59%

超出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公用经费调增。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

支出

2014年

1,172,922.00

1,172,922.00

2015年

1,442,579.00

1,428,411.00

同比增长

22.99%

21.79%

(四)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4168.00元。

(五)资产负债情况:年末总资产1,301,161.00元,其中流动资产994,862.00元,固定资产306,299.00元;负债合计980,694.00元,为其他应付款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8,414.00元,是单位2辆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费用;公务接待12批次,共接待56人次,开支公务接待费用26053元。

/县妇联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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