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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8-08-2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有关社会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指导全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建设,牵头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4.管理运营本社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我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我社核定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数1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本年度调出1 人,调入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26.56万元,支出总计543.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5.4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8.7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13.42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还在实施阶段,项目资金暂时还没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2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6.56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4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7万元,占74.24%;项目支出140万元,占25.7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5.45万元,较上年增加382.9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还在实施阶段,项目资金暂时还没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2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7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7.74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林水专项经费支出520万元,增加公用经费5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2万元,下降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75万元,增长45.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林水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57万元,占7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75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占25.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林水项目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85.4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82.9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还在实施阶段,项目资金暂时还没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88万元,较上年减少107.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从2月份纳入社保发放,不再由我单位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31.69万元,较上年增加5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5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县上给我单位从2016年6月配备了公务车,增加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3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下乡、业务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0.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县上给我单位从2016年6月配备了公务车,上年度费用只有半年的。

公务接待费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产品公司、市农资公司和各区县供销社到我单位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次数和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6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5批次,65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元,车均维护费5.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5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5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社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0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介,涉及资金1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都是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实施报告书进行,没有提前预支项目款的情况发生,项目资金都设专账进行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1522895。

巫溪县供销合作社

2018年8月26

巫溪县供销社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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