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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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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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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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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合作社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7-09-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有企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指导全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建设,牵头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4)管理运营本社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本单位共设立四个科室:办公室、财审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发展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557.78万元,支出总计556.99万元,结余0.7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8.29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和抚恤增加。支出增加59.48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费和抚恤增加。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5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78万元,占100%。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55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99万元,占82.05%;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7.95%。

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79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29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费和抚恤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44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费、抚恤费和项目资金。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8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费和抚恤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65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费、抚恤费和项目资金。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92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9万元,占3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费、抚恤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4万元,与 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1.8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预算此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89万元,较上年增加8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8.1万元,较上年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政府给我部门配备了一台公务车而产生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9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政府给我部门配备了一台公务车而产生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6.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产品公司、市农资公司和各区县供销社到我单位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次数和规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6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5批次,160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8.18元,车均维护费3.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7.13万元,降低9.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万元,属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打印机。比上年度减少了0.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电脑的购买数量。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895。

/县供销合作社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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