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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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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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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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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合作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6-09-2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我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我社共设立四个科室:办公室、财审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发展科

(二)部门(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有企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指导全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建设,牵头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4)管理运营本社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99万元,支出497万元,结余2万元。

(二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的运行、包括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行政运行、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项目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经营。

(三)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情况

     2015年共支出“三公”经费7万元,与预算持平。

(二)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7万元,共接待40批次,1400人次,与预算持平。

四、附: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巫溪县供销合作社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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