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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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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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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09-21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制定资产运营和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运营模式等,并组织实施。

3. 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本级政府管辖的国有资源和资产实行整合挖掘利用;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按市场化进行统一归并和运营。

4. 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拥有用于运营的国有资产占用、处置、经营、收益权;以投资者的身份对国有资产的投资运作和经营行使决策权。

5. 行使授权范围内所有国有资产收益的再投资权;向国有参股或国有控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6. 通过对持有的国有产权、股权的运作,实现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按照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措施。

7. 协调联系金融单位,改造培育建设国有企业创新组织体系和诚信体系,组织策划运作县内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贷款。

8. 负责对全县国有资源和资产进行整合,并授权转让、出让;经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财政部门对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收益的收缴进行监督管理。

9.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部分职能调整说明事项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515号)授权本单位对县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文件中明确本单位是县属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管和服务。一是负责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二是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对县属国有企业定岗、定编、核定工资总额并核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四是对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实施绩效考核;五是受理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报告;六是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提出奖惩建议意见;七是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0195月,《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52)文件,将国资监管中心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划归县财政局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科、国资运营科、财务稽查科、企业科、金融科共5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度决编制1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情况:一是机构改革情况。行政单位机构改革以来,本部门在既无三定方案,也无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授权的情况下,实际仍然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关政策,承担监督管理县属国有企业,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的职责。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11.83万元,支出总计206.71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8.21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支出减少89.0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1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21万元,减少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0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其中:基本支出169.11万元,占81.8%;项目支出37.6万元,占18.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5.12万元没有支付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21万元,减少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年初预算计划及部分追加引起的变动。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89.0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21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21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年初预算计划及部分追加引起的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0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2名、2018年度有财政拨付给企业的临时政策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基本保持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5.12万元没有支付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46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帮扶、网格四项创建费用0.8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尚未结算调出人员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16万元,占3.5%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9.04万元,占4.4%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5)其他支出37.6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末没有结算完,县财政收回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41万元,较上年减少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一次性奖尚未支付,财政调减调出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引起人员经费发生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4.7万元,较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公用经费在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已经列支如邮电费、差旅费、电费等增加引起的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水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财政没有预算和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实际上产生公务用车维护费4.5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6万元,增长37.2%,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大。今后我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理念,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力争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维护费不超过预算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国资国企监管、金融协调服务工作、打击非法集资扶贫及驻村工作队等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增加4.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6万元,增长37.2%,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大。

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国企、金融相关工作对接、培训及年度考核工作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部分招待费未结算完,但县财政收回预算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有尚未结账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8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等。较年增加4.18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公用经费在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已经列支如邮电费、差旅费、电费等增加引起的变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会议费在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已经列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培训相关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应急保障用车车辆1另有使用的办公设备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金融协调服务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财政局



联系人

姚正美

实施单位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5169800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27(调整预算19.1)

总量

19.91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7(调整预算19.1)

其中:财政资金

19.91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市级考核指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抽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金融风险防控;上级交办任务;县级考核指标:完善2019年金融机构年度考核方案并完成考核。

市级考核指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抽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金融风险防控;上级交办任务;县级考核指标:完善2019年金融机构年度考核方案并完成考核。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分

市级考核指标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抽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金融风险防控;上级交办任务

市金融办考核结果

100%

5


县级考核指标:

完善2019年金融机构年度考核方案并完成考核。

以县考核结果为准

100%

5


质量指标(10)分

未出现重大风险

未出现重大风险



10


时效指标(10)分

全年

全年

以县考核结果为准

100%

10


成本指标(10)分

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0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20)分

年末全县存贷款余额达300亿元,存贷比50%

年末全县存贷款余额达300亿元,存贷比50%

人民银行统计数据

104%

20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扶贫办统计

100%

10


生态效益指标(5)分

不涉及




5


可持续影响指标(5)分

不涉及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满意

满意



10


说明



无。

2.金融协调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县金融运行态势良好,存贷款稳中有增,存贷款余额首次突破300亿元。 12月末,全县存款余额202.13亿元,同比增长11.53%;贷款余额110.27亿元,同比增长6.88%。存贷款余额312.4亿元,同比增长9.85%,存贷比54.6%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年末调整预算数19.91万元(财政年末收回预算资金7.09万元),执行数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持续防范风险,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债务化解,拟定《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全年清偿民营企业账款31865.44万元,清偿率92.8%。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全年未发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陈案积案化解率100%;全力以赴搞好脱贫攻坚工作,全县国资系统派驻第一书记11人,驻村工作队员38人;金融扶贫成效明显,全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1648.955万元14897户,获贷率55.99%持续优化金融协调服务。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成功引进工商银行设立巫溪支行。深化政银企合作交流,深入推进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通过座谈会、一企一策等方式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充分运用应急转贷周转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保障,累计发放应急转贷周转金 194346万元,其中2019年发放 173761万元。夯实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监管评价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69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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