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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7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9-17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单位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景区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景区保护、管理的具体办法,经批准后监督贯彻执行。编制景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景区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服务、指导、协调产业市场化发展。

2.拟订景区招商引资政策,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合作。

3.审批景区内各项基建计划,负责景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其它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景区资源、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5.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负责景区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管理景区内的房屋建设工作。

6.牵头组织景区各类创建和宣传营销工作。

7.负责景区内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应急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8.负责景区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

9.协助文峰镇组织兴办、管理景区内有关社会公益事业。协助文峰镇做好景区科教、卫生健康、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等事务。

10.协调管理景区内企业及有关部门设在景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督促本辖区内单位加强内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保障企业自主权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宣传思想、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接待、会务、保密、档案、统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负责财会、审计、资产管理及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目标考评工作。负责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助文峰镇做好景区科教、卫生健康、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等事务。

2.规划管理科。负责景区各类设计的初审、建设项目的预审工作。负责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辖区建设项目依法施工。负责景点开发建设的管理。负责管理景区内房屋建设和项目经营权工作。

3.旅游发展科。负责编制景区旅游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旅游市场的调研和旅游产业的开发。负责旅游节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负责制定景区招商引资政策,发布对外招商项目。负责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合作。负责景区宣传营销规划和年度宣传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景区各类创建工作。研究制定景区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服务、指导、协调产业市场化发展。

4.安全环保科。负责景区内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应急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旅游消费者投诉工作。负责景区内企业监督管理。负责景区内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管理。负责景区资源、风景名胜、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协调管理交通、水利、电力、林业、农技、农机、畜牧等工作。协调监督管理景区内有关部门设在景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协调监督管理文峰镇红池坝社区的工作。

(三)机构改革调整情况说明

1.编制数量变化。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 由原15名减少至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由原3名减少至2名;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红池坝景区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由原                                                                                    3名增加至8名。增设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名。

2.科室变动。一是原规划建设管理科(环境保护办公室)调整为规划管理科;二是原安全监察科调整为安全环保科;三是取消社会事务科,将其科室职能调整到其他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322.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1.77万元),支出总计1322.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68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32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68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32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68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6万元,占22.05%;项目支出1017.85万元,占77.9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1万元,减少68.5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景区组建执法队支出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0.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6.91万元,增长162.79%。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91万元,增长162.79%。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85万元,增长403.18%。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7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91万元,增长162.79%。主要原因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85万元,增长403.18%。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1万元,减少68.5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景区组建执法队支出增多。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91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83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创建景区执法队伍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61万元,占2%,与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9.03万元,占0.67%与,与年初预算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1017.85万元,占77.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景区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共计1017.8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41万元,占1.1%,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万元,减少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76万元,增长64.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节约资金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77.5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5万元,下降76.8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万元,下降60.6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4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5批次,42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7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76万元,下降64.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4.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71万元,增长99.79%,主要原因是规范财政科目录入,景区执法队伍初步成立,培训明显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2019年度无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2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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