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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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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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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8-08-28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承担全县重要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并审核、管理、使用有关经费;

2、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培训全县政务接待工作人员;

4、指导县属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政务接待及公务接待工作;

5、指导全县政务接待定点宾馆、酒店的政务接待工作;

6、负责行政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的物业管理工作,职工食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8、负责接待和市管领导干部下乡所需工作用车保障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县政府办委托我中心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和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单位内设办公室、接待科、车辆科、后勤科4个科室。

2、巫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在14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编制在政府办),事业人员13人(事业编制14人),瑞德汽车租赁公司派遣人员11人,共计2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59.38万元,支出总计689.0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34.38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上年结转和结余511.08万元。支出减少234.38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5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3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8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6万元,占29.3%;项目支出486.55万元,占70.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82万元,较上年减少29.63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的上年结转和结余511.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25万元,增长52.23%。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上年结转和结余511.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33万元,增长46.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75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96万元,增长52.75%。主要原因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6.83万元,占93.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万元,占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6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10.56万元,1.53%较年初预算数相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21万元,较上年增加4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3.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6.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4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领导下乡调研、县上应急抢险、公务接待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数65.4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50.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部级领导,其他区县党政代表团,全县重大会议和活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75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0.8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28309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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