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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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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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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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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纪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6-09-30

一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的巫溪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中共巫溪县委和中共重庆市纪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共巫溪县纪委机关与巫溪县监察局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合署办公的体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机关内设10个职能部门、设有1个事业单位,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5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2015年末在职职工28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年末人数为1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入、支出、结转(余)等决算数据具体情况及上下年增减变化等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8383元,上年末结转结余186911元。总支出7035638元,财政拨款结转39965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比上年度分别增长26.32%、26.74%,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增加,纪律审查力度加大等方面的收支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等情况

全年人员经费支出38974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7500元,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支出2530729元。

年末固定资产1423718元,较上年增加99206元,主要为委局机关新增固定资产99206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15956元,较上年(501987元)增长13969元,增长2.8%。其中:公务用车维护328599元,较上年减少49353元,减幅13.05%。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方面业务接待量增大,公务接待支出187357元,较上年增加63322元,增幅5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县纪委2015年决算公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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