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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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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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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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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巫溪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9-25

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巫溪县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机构设置

目前,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4个内设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指导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民生监督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有2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巫溪县纪检信息中心,巫溪县李家湾管理服务中心。

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9个纪检监察组,

分别是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8个监察室,分别是派出第一至第八监察室。

县委巡察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关,其经费目前列入县纪委监委预算。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纪检信息中心、巫溪县李家湾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058.93万元,支出总计3,058.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7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增减纪检培训费、留置办案,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05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12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纪检培训费、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8.9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058.9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46.7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纪检培训费、留置办案及巡察工作专项开支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397.78万元,占78.4%;项目支出661.15万元,占21.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已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58.9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7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增减纪检培训费、留置办案,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12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纪检培训费、县委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4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纪检监察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7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纪检培训费、留置办案及巡察工作专项开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4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纪检监察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已支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3.42万元,占8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55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纪检监察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3.93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5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行政单位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83.78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医疗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7.80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6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础绩效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7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巡察专项工作差旅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08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4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18.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其他区县来巫办信办案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9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5.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4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培训次数减少,且多为线上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4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巡察专项工作差旅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61.1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巫溪县监察委员会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04

自评总分:

98.1

项目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巫溪县监察委员会

财政归口科室:

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梁焱

联系电话:

023-51522516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134.88

3773.47

3058.92

其中:财政拨款

3134.88

3773.47

3058.92

81.00

10

8.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正确把握政策策略,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300人次、31人次、5人次、25人次,分别占83.1%8.6%1.4%6.9%;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政治生态专项监督、民生专项整治督导督查、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监察机关作为行驶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政治生态专项监督、民生专项整治督导督查、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监察机关作为行驶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2022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52件次,依法留置2人,开展作风建设督查20次,查处享乐奢靡问题66人,清退违规资金116.55万元。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在国企领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

指标

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清风宁河刊物

3000

3000

0

100

20

20

宣讲次数

场次

30

30

0

100

20

20

问题线索处置率

%

90

95

0

100

20

20

案件办理时限

6

6

0

100

20

20

加大纪检监察度,营造廉洁勤政围。

定性

基本建立

1

0

100

10

10

干部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为全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征订中纪委刊物专项支出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015329

自评总分:

100




项目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巫溪县监察委员会

财政归口科室:

行财科

部门

联系人:

梁焱

联系电话:

023-51522516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40.00

40.00

40.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由县纪委监委为全县32个乡镇(街道)330个村(社区),56个县级部门统一征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及《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

我委为全县32个乡镇(街道)330个村(社区),56个县级部门统一征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及《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征订报刊单位数量

32

32

0

100

30

30

征订报刊完成时间

2022

2022

0

100

30

30

全县单位满意度

%

90

90

0

100

30

30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梁焱 023-515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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