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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8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9-28

巫溪县广播电视台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内设办公室、技播部、广告部、社联部、视讯部、采访部、巫溪报、广播部、新媒体部九个科室,其中视讯部、采访部、巫溪报、广播部、新媒体部5个科室纳入融媒体中心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中心(台)文秘事务,包括各项制度和文件的起草、整理及收发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台)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法律事务、公共关系管理、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办公用品购置及登记发放工作;完成台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技术播出部

职能职责:负责中心(台)网络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台)各类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房值班工作;完成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融媒体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风竹槽无线发射台和龙头嘴转播台的管理维护运行工作;完成中心(台)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广告部

职能职责:负责中心(台)各类广告策划、运营;负责广告业务拓展和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对各类广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完成中心(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联部

职能职责:负责各档栏目策划、编导、摄制、改版等工作;负责县上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专题片、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工作;负责社教类栏目的策划和协调工作;负责各档栏目、纪录片、微电影、微视频以及综艺类、娱乐类节目的采编制作工作;负责专题片、纪录片、栏目的创优工作;承担各类重大新闻事件、重大活动的录(直)播工作;加强部门联系,负责栏目创收工作;负责栏目的审查工作;负责完成中心(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视讯部

职能职责:负责巫溪综合、生态旅游两个电视频道的建设、管理和节目编排工作;负责制定当月宣传方案;负责完成《巫溪新闻》和选编节目制作监审监看工作;负责引进及广告节目的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台)的媒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台)音视频资料的调取工作;负责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县委县政府重大专题片、宣传片、公益广告的制作任务;负责节目编表上载工作;负责对外网络上传下载等工作;负责组织优秀节目评审、评优、考核和送评等工作;负责节目生产部门工作量的统计、考核工作;负责通讯员队伍培训和用稿统计等工作;负责完成中心(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采访部

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宣传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宣传纪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巫溪新闻》、《巫溪报》、《巫溪手机报》、网站及新媒体等新闻信息采集、拍摄、撰稿等工作;负责部门(乡镇)联办节目的策划、采访、拍摄、编辑等工作;负责完成中心(台)下达的内宣、外宣任务;负责完成中心(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巫溪报

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宣传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宣传纪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巫溪报》采集、编排、印刷、发行等工作;负责完成中心(台)下达的内宣、外宣任务;负责完成中心(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广播部

职能职责:负责FM105.8广播频率的建设、管理和节目生产工作;负责广播节目策划、包装、改版、编辑制作、导播、节目审查和编表上载等工作;负责完成《巫溪新闻》和其他节目播音主持工作;负责完成外景出像、专题配音、手机台直播节目的主播等工作;负责完成中心(台)下达的内宣、外宣和创优任务;负责完成中心(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新媒体部

职能职责:负责《巫溪手机报》采集、编排、审查和发送等工作;负责《巫溪手机台》视频上载和采集、编排、制作、审查和发送等工作;负责“巫溪党政APP客户端”、“重庆巫溪微信公众号”、“巫溪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和“重庆巫溪微博”的编排、审查和发送等工作;负责“巫溪新闻网”文字、图片上载和编审工作;负责完成重大活动《巫溪手机台》视频直播工作;负责完成中心(台)下达的新媒体外宣和创优任务;负责完成中心(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89.30万元,支出总计1189.3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2.8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过程没有编制项目收入融媒体建设费。支出增加112.83万元,增加10%,主要是融媒体建设支出相关费用。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8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42万元,占99%;年初结转结余16万元,占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62万元,占54%;项目支出505.57万元,占43%;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8.12万元,占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12万元,较上年增加22.23万元,主要原因是融媒体建设项目的增加,加大了投入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7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95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人员增加,多于2017年人员总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3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媒体融合我单位建设融媒体中心,所以追加了部分工作经费到我单位。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83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媒体融合我单位建设新媒体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3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过程没有编制项目收入融媒体建设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00万元,占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9.86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融媒体项目的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1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增加了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2万元,占2%,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住房保障支出29.59万元,占3%,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00万元,较上年增加74.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新进人员未加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1.00万元,较上年减少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不必要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7.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以及各区县电视台来访记者的餐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605人(实际人数11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76批次,605人(实际人数1198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0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1522488。

重庆市巫溪县广播电视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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