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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9-29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工作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局(县密码专用通信局)、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主要职能职责: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县的具体实施;收集和处理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系统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参与、督促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和县委报告,根据县委的要求和布置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县委要求,督促检查市委重大决策、决定及县委领导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在本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承办、督办市委、县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决定;承担市至县的密码通信和内部传真通信工作;负责全县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执行市、县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决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负责县委全会、工作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县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县级党政军机关与中央、重庆、国家机关之间机要文件的传递任务;协助县委协调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调研信息中心主要职能职责:负责为县委提供宏观决策依据;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县委工作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综合处理信息,提出对策建议;拟定重大政策性文件,调研了解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反馈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县委改革办(法制办)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专项小组的工作;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报送有关改革、依法治县问题的信息资料;协调各专项小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就改革、依法治县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报告起草、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市上相关单位对接联系;负责完成县委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单位内设综合科、秘书科、行政科、督查办、保密科、机要科、信息科、专用通信科、政务值班室、法规科10个科室,下设中共巫溪县委调研信息中心1个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委机要局(县密码专用通信局)、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县委改革办(法制办)挂靠县委办,机构、编制独立,人员、经费由县委办公室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46.45万元,支出总计1375.2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95.73万元、下降37.77%,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财政通过县委办账户拨出县委招待室改制经费共877.84万元,2018年县委招待室改制拨出经费减少。支出减少654.94万元,下降32.26%,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县委招待室改制经费877.84万元,2018年此项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4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7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71万元,占74.87%;项目支出345.57万元,占25.1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7.76万元,较上年减少228.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逐步消化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4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5.73万元,下降37.77%。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财政通过县委办账户拨出县委招待室改制经费共877.84万元,2018年县委招待室改制拨出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91万元,增长29.03%。主要原因是根据溪项目中心函〔20181号、巫溪组函201731号、巫溪组文201834号、巫溪委办文2017125号、巫溪委办函2017113号、溪人社发201845号、溪人社工201828号、溪人社工2018399号、溪人社工2018448号、溪人社工2018585号、溪人社工2018747号、溪人社工2018924号及调整增加规范性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等文件追加财政拨款257.91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招待室改制、春节县内县外慰问座谈、政策性增资、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94万元,下降32.26%。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县委招待室改制经费877.84万元,2018年此项支出减少。年初预算数增加486.74万元,增长54.78%。主要原因2018年执行一些人事工资政策增加在职、离休工资,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91万元,占86.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4.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行一些人事工资政策增加在职工资,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7万元,占8.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行一些人事工资政策增加在职、离休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7万元,占2.01%,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34.94万元,占2.54%,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1.84万元,较上年增加76.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行一些人事工资政策增加在职、离休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05万元、津贴补贴135.66万元、奖金90.53万元、伙食补助费26.60万元、绩效工资77.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8.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4万元、住房公积金57.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12万元、 离休费14.57万元、抚恤金3.37万元、生活补助20.29万元、医疗费补助10.5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1万元。公用经费257.88万元,较上年减少120.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各项日常经费支出均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市委机要局于2016年12月给巫溪县委机要局调拨应急密码通信车1辆,2016年12月支付车辆购置税及上户费2.23万元,2017年3月按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支付车辆改装费14.06万元,2018年没有公务车购置费。三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五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委机要局于2016年12月给巫溪县委机要局调拨应急密码通信车1辆,2016年12月支付车辆购置税及上户费2.23万元,2017年3月按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支付车辆改装费14.06万元,2018年没有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5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县内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9.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办公厅、市委机要局等市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督查、检查工作,其他区县委办公室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7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88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120.61万元,降低31.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各项日常经费支出均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5.57万元。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4.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改善了县委办服务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使县委办能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35011。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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