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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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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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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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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9-21

中共巫溪县委党史研究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职能职责。县委党史研究室具有全面履行党史研究、业务主管的基本职能,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党史题材作品编审出版、党史业务指导等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

    (二)机构设置。我室为参公单位,2020年核定编制6人,实有3人,其中领导2名(1正1副),办公室人员1名。暂未核定内设科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保持原机构,增加编制2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也没有进行财务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9.75万元,支出总计149.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0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21.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3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3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调入人员1 人,2019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2.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9.62万元,减少党史编纂项目拨款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4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3万元,增长24.08%,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的红军广场建设项目支出22.10万元在2019年支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2.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9.62万元,当年的革命遗址维护费增加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4万元,占100.00%。其中:基本支出87.64万元,占59.83%;项目支出58.83万元,占40.16%,其中:红三军小长征纪念广场建设费用22.10万元,革命遗址维护管理费30万元,党史编纂费6.7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3万元,下降85.20%,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年末结余和结转22.10万元是未支付的红小长征纪念广场建设项目,2019年年末结余和结转3.27万元是未支付的党史编纂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7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0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的红小长征纪念广场建设费用未支付增加了上年结转21.62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与2018年相比减少拨款12.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3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调入人员1 人,2019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2.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9.61万元,党史编纂项目拨款减少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6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运行的人员经费8.85万元,2019年年初已预算党史编纂费支出2019年末未支出财政追减预算5.13万元,年底追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6.8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1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3万元,增长24.08%。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的红小长征纪念广场建设项目未支付资金22.10万元在2019年支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2.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9.62万元,当年的革命遗址维护费支出增加3.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0万元,增长25.1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增加人员经费8.8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3.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6.8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3万元,下降85.20%,主要原因2018年的年末结余和结转22.10万元是未支付的红军广场建设项目,2019年年末结余和结转3.27万元是未支付的党史编纂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69万元,占86.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5万元,增长21.6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8.8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增加13.7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3万元,占9.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4万元,增长92.56%,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增加6.8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46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3.10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0万元,增长22.33%,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收入1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0.9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2万元,津贴补贴11.81万元,奖金9.71万元, 伙食补助费1.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7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 住房公积金3.10万元, 医疗费2.48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3万元,  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6.99万元。公用经费1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万元,下降34.05%,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28万元,电费0.22万元,邮电费1.53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4.19万元, 维修(护)费0.58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福利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9.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尽力减少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和党史编纂外调材料用车增加造成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脱贫攻坚、党史编纂业务外调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5万元,增长32.8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和党史编纂外调材料用车增加造成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党史办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党史编纂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6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6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万元,下降34.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费1.07万元,会议费 0.52万元,办公费4.24万元,差旅3.79万元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支职工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和其他办公桌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如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革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



自评总分

90.8

主管部门

中共巫溪县委党史研究室



联系人

熊璘

实施单位

中共巫溪县委党史研究室



联系电话

023-51728001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30

总量

30

88%

8.8

其中:财政资金

30

其中:财政资金

30

88%

8.8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巫溪县内从事红色文化遗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强化革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对本辖区内的陈昌秀烈士纪念园,彭咏梧烈士阵亡地纪念园、红小长征广场等红色文化纪念园和遗址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重点引导红色文化革命遗址的管理,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激发广大干部热爱祖国爱岗敬业精神,加大财政性管理资金的投入,激发正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主要采用直接投入、专项补助的方式。

加强了县内的红色文化遗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本辖区内的陈昌秀烈士纪念园,彭咏梧烈士阵亡地纪念园、红小长征广场等红色文化宣传点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并对革命遗址进行了日常维修,利用红色资源,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正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主要采用直接投入、专项补助的方式。

绩效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70分)

数量指标(30)分

对符合巫溪县革命遗址日常维护和管理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日常维修和派专人管理(10分)

≧5个

5个

100%

10


对纳入红色文化的革命遗址有团体参观学习时有专人讲解(10分)

5个

5个

100%

10


做好革命遗址的日常维修工作,发现损坏立即进行维修(10分)

5个

5个

80%

8


成本指标(30分)

革命遗址日常维护资金(10分)

革命遗址日常维修资金项目经费等共计10万元

10万元已全额支付

100%

10


革命遗址日常讲解(10分)

革命遗址红色文化日常讲解共计5万元

5万元已全额支付

100%

10


革命遗址日常管理(10分)

每个革命遗址红色文化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共计15万元

15万元已全额支付

100%

10


质量指标(5)分

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5分)

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有所提高

85%

4

管理者对红色文化管理的意识有待提高

时效指标(5)分

2020年12月底前(5分)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补助资金项目

2020年8月底前已兑付资金的88%

88%

4


效益指标(10分)

经济效益指标(5)分

加大对红色文化转化的支持力度(5分)

加大对红色文化转化的支持力度

加大了对革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化的力度

88%

4

由于财力有限,对革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的资金额度不大

社会效益指标(5)分

对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作用(5分)

对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有所提升

90%

4

由于资金有限,对红色文化的宣传力度需一步加大,对革命遗址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市民对革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的综合满意度(5分)

≧100%

≧95%

85%

4

由于资金有限,对企业的资金补助额度不大,对企业支持力度不够

红色文化宣传市民的知晓率(5分)

≧100%

≧95%

75%

4

参加培训会议不积极,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说明



革命遗址日常维护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革命遗址派人进行了日常管理,二是对损坏的革命遗址进行了维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需加大红色文化宣传的投入,二是日常维护管理需完善相关的制度和办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筹措更多的资金做好 红色文化的宣传和革命遗址的推广,二是增强广大市民对红色文化的学习和了解,培养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忠诚奉献的精神。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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