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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8-08-27

巫溪县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史研究室既是党史研究部门,又是各级党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全面履行党史研究、业务主管的基本职能,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党史基本著作和文献资料编审、党史题材作品出版、党史业务指导等职责;贯彻中央和市委、县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制定全县党史工作和红色文化、红色旅游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文件,机关编制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5.46万元,支出总计141.9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44万元、下降12.2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5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7万元。支出增加15.94万元,增长12.6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完工项目2017年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5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4.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4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6万元,占67.26%;项目支出46.47万元,占32.7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8万元,较上年减少16.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的项目支出2017年已实施,并进行了款项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安排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1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4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完工项目2017年继续实施,并进行了完工结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5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4.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8万元,增长23.9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完工项目2017年继续实施,并进行了完工结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9.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17万元,占8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2.6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增加16.4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9万元,占7.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8万元,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3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占2.22%,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72万元,较上年减少3.18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待遇统一交由社会保险局支付后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1万元,在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7万元,其他人员支出增加6.3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6万元、津贴补贴10.03万元、奖金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万元,伙食补助费2.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6.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7万元。公用经费37.74万元,较上年增加3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部分公用经费在项目经费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30万元,印刷费10.87万元,手续费和水电费0.41万元,邮电费1.16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4.96万元,维修费2.26万元,租赁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0.47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超过了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的开支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党史调研,帮乡扶贫等重点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攻坚克难力度加大,党史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油费和修理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党史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乡镇到县党史研究室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接待的标准,尽力做到让客人满意又不浪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8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2.21元,车均维护费5.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0.74万元,增长438.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党史五个一工程书籍印刷费的支出增长,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部分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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