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320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中共巫溪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有关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规定、办法的起草工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及单位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安置工作,检查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负责办理县内干部退休手续,负责离休干部及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管理安排好老干部用车,负责定期看望、慰问离退休干部,组织实施老干部的健康体检与保健;管理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利用现有条件经常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好老干部档案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人员到我县的接待服务工作;积极完成县委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做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经验,检查、督促、指导县属单位开展好老干部工作。
(二)机构设置。中共巫溪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在巫溪县委老干部局和县委组织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2个科室,核定参公编制7名,2018年年初、年末在职均为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4.31万元,支出总计190.4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2.65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头经费增加。支出增加10.34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组织事务、社会保险和就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7万元,占58.59%;项目支出78.85万元,占41.4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24万元,较上年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支出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收入增加12.65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头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1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支出增加10.34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组织事务、社会保险和就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12万元,占88.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行政运行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万元,占6.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缴纳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万元,占2.1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5.16万元,占2.7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69万元,较上年增加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缴纳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9.88万元,较上年减少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老干部活动、外出走访慰问老干部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以及车辆的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所需的油料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3.0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拥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59人次,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1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0.25万元,降低1.24%,主要原因是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运行维护费等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85万元。其中,副处级退休干部活动费26.5万元,用于副处级(含享受经济待遇的人员)活动经费,落实副处级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建初级人员慰问费5.1万元,用于建初人员的慰问,落实经济待遇;看望慰问异地(市外)居住离退休干部费1.32万元,用于走访慰问异地(市外)居住离休干部,落实按规定应享受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5.04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和市管退休干部的健康修养,落实应该享受的政治待遇;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金5.3万元,用于帮扶发生重大变故和特殊困难的老干部,体现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体检费7.3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和市管退休干部的一年一度的体检,落实应该享受的待遇;离休干部特需费1.2万元,落实离休干部应该享受的经济待遇;社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办公费0.5万元,用于保障社区老干部服务中心的办公支出,维持其基本运转;县关工委工作经费8.59万元,用于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住成都、万州、重庆三地老干部联谊会活动费15万元,用于三地老干部联谊会(流动党支部)的活动开展;住成都老干部两次集中慰问座谈会会议费、食宿费等费用1万元,用于县委、县政府集中走访慰问的必要支出;住万州老干部两次集中座谈慰问会议费和食宿费1万元,用于县委、县政府集中走访慰问的必要支出;住重庆主城区老干部两次集中慰问座谈会会议费、食宿费等费用1万元,用于县委、县政府集中走访慰问的必要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3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