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部门决算>县委政法委
  •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2-00446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1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9-21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县政法各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政法各单位开展执法司法活动;协调推进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反邪防邪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合治理科、国家安全科、维稳指导科、政治部6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只有本部门本部门为独立核算的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87.75万元,支出总计587.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9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管理机关经费开支,压缩了各项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教育整顿等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7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4.9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8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管理机关经费开支,压缩了各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7.93万元,占72%;项目支出162.71万元,占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6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及综治中心建设相关要求,将结转结余资金拨付相关乡镇,开展综治中心建设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1.5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63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雪亮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将资金分批分次拨付乡镇,开展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6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市域社会治理等项目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1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教育整顿经费增加,以及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7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2021年初结转结余34.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3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及综治中心建设相关要求,将结转结余资金拨付相关乡镇,开展综治中心建设工作;以及教育整顿项目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2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及综治中心建设相关要求,将结转结余资金拨付相关乡镇,开展综治中心建设工作。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70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0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及综治中心建设相关要求,将资金拨付相关乡镇,开展综治中心建设工作;以及教育整顿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50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4.33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0.87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9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法学会成立,新增3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3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用车次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资产中无公务车辆,但县委办统一采购车辆由我单位使用,将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费填报。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资产中无公务车辆,但县委办统一采购车辆由我单位使用,固将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费填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资产中无公务车辆,但县委办统一采购车辆由我单位使用,故将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费填报。

公务接待费2.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政法委、市委平安办等上级主管部门来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市委督查工作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上半年市委督查工作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教育整顿、扫黑除恶、政法工作、市委督查等事宜,会议召开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组织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相关经费开支相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涉及资金16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自评总分

99.4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

胡淋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

5122820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37

总量

34.59

94%

9.4

其中:财政资金

37

其中:财政资金

34.59

94%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召开教育整顿部署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0次以上,开展整治轮训1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工作,召开征求意见会5次,及时报告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等1万份。

加强顶层设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召开教育整顿部署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5次,开展整治轮训1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工作,召开征求意见会6次,及时报告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等1万份。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60)分

数量指标(60)分

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次数

20

5次

6次

100%

20


召开政治轮训会次数

20

≥1

1次

100%

20


宣传手册、宣传单份数

20

≧10000

10000份

100%

20


质量指标()分






















时效指标()分















成本指标()分















……








效益指标()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















社会效益指标()分















生态效益指标()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分















……








满意度指标(3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

群众满意度

30

≧95%

95%

100%

30









……








说明

2021年绩效自评清单中168、169、170、171、172五个项目均属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合并进行自评。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2282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