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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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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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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9-27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县政法各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政法各单位开展执法司法活动;协调推进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反邪防邪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合治理科、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政治部6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独立核算的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县委政法委代管县法学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16.85万元,支出总计616.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本年项目资金有所增加;新进4人,

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0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6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有所增加;新进4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7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7.1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16.8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6.21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有所增加;新进4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96.82万元,占64.3%;项目支出220.03万元,占35.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8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3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本年项目资金有所增加;新进4人,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6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93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新增疫情防控经费以及新进4人,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6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5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新增疫情防控项目经费以及新进人员相关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54万元,占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24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21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2.01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7.08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单位人员调出4人,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5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平安建设、县法学会会议次数及外出培训增加,会议费、差旅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因公产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1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2022市级部门督查以及工作检查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2022市级部门督查及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1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2022市级部门督查及工作检查次数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影响,线下会议减少,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22年本单位未开展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5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平安建设、县法学会会议次数及外出培训增加,会议费、差旅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220.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09

自评总分:

99.10



项目主管部门:

010-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财政归口:

005-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胡淋

联系电话:

15825933349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406,241.69

6,664,519.69

6,097,303.30




其中:财政拨款

5,406,241.69

6,664,519.69

6,097,303.30

91

10.00

9.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统筹推进全县平安巫溪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牵头推动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统筹全县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指导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法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认真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牵头开展反邪教宣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邪教违法犯罪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协调机构建设,推进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统筹协调全县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网络建设,收集、汇总、研判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机制建设,全面掌握全县斗争总体情况,及时发现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配合县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查、整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平安稳定工作,统筹部署推进重大稳定问题专项行动,调查掌握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形势。筹备组建见义勇为基金,用于奖励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完成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统筹推进全县平安巫溪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牵头推动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统筹全县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指导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法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认真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牵头开展反邪教宣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邪教违法犯罪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协调机构建设,推进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统筹协调全县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网络建设,收集、汇总、研判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机制建设,全面掌握全县斗争总体情况,及时发现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配合县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查、整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平安稳定工作,统筹部署推进重大稳定问题专项行动,调查掌握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形势。筹备组建见义勇为基金,用于奖励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完成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完成202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牵头推动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统筹全县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指导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法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认真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牵头开展反邪教宣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邪教违法犯罪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协调机构建设,推进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统筹协调全县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网络建设,收集、汇总、研判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机制建设,全面掌握全县斗争总体情况,及时发现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配合县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查、整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平安稳定工作,统筹部署推进重大稳定问题专项行动,调查掌握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形势。筹备组建见义勇为基金,用于奖励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完成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全年开展法律服务次数

4

4

0

100

20


按照年初标准完成


全年开展国安宣传次数

2

2

0

100

20


按照年初标准完成


指导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次数

4

4

0

100

20


按照年初标准完成


司法公信力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20


按照年初标准完成


群众满意度

%

90

90

0

100

20


按照年初标准完成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市域治理现代化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015223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010-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财政归口:

005-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黄鑫

联系电话:

1582593288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850,000.00

850,000.00

85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850,000.00

850,000.00

85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创全市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区县,打造一批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点,优化全县基层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已创全市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区县,打造一批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点5个,优化全县基层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打建立县级综治中心

1

1

0

100

30

30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率

%

90

90

0

100

30

30




提高群众满意率

%

90

90

0

100

30

30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胡淋023-5122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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