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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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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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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办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7-09-18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职能

巫溪县政协机关是行政单位,内设5委1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行使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委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协调和组织县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县政协对内对外友好交往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座谈、研讨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指导县政协书画院、各界人士联谊会和乡镇学委会工作;负责县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界中调整等有关人事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76.48万元,支出总计976.4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7.01万元,增长11.03%;支出增加97.01万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和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二是增加职工死亡抚恤;三是发放在职职工绩效考评奖励和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4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9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48万元,占81.76%;项目支出166.06万元,占18.24%。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94万元,较上年减少64.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4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9万元,下降38.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46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不足,难以满足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调整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和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三是增加职工死亡抚恤。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57万元,增长2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02万元,增长30.35%。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调整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和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三是增加职工死亡抚恤;三是发放在职职工绩效考评奖励和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50.32万元,占总支出的27.49%;商品和服务类支出400.90万元,占总支出的44.0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255.76万元,占总支出的28.09%;其他资本性支出3.56万元,占总支出的0.39%;年末结转结余65.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08万元,较上年增加71.5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38.39万元,较上年减少61.1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调研、界别活动、参政议政、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5.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其他政协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8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12.25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政协委员调研,界别活动。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0294。

            /  县政协办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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