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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709450498T/2026-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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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0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1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对照“实战枢纽”定位,发挥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系统集成作用,是县委、县政府推进数字重庆建设落实落地的支撑系统,是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舆情等任务、事件、事项高效处置的主阵地。一是承接市级应用,完成市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下达的业务事项数字化任务;二是建设本级特色应用,推动城市治理和运行领域迭代集成,推动本级业务事项、事件梳理和数字化;三是支撑上传下达、监测预警、快速响应、评价问效,实现平时保障城市高效运行、紧急突发事件高效协同处置;四是统筹本级业务部门应用集成和业务贯通,统筹本级业务部门按权责完成任务事件闭环处置,指导基层治理中心建设;五是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巫溪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为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7.41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巫溪县城市治理指挥调度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存量应用系统接入适配性改造等项目经费减少导致2026经费拨款减少57.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3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7.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7.6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5.04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24万元,比2025年减少7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4万元,比2025年增加97.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新招录一批大学生胡雪铃、黄常宾、方磊,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0万元,比2025年减少15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巫溪县城市治理指挥调度平台系统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县治理中心数字化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本单位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由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制并公开,故本单位无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童思豪联系方式:1832363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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