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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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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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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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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日期:2017-02-0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

1.设置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科、业务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巫溪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

2.共有在编在岗职工10人,退休职工3人,流动服务车1辆。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3.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为巫溪的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5. 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福利、劳动就业、社会服务、辅助器具供应、法律援助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 受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和帮助残疾人集中就业或个体就业,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7. 协助乡镇(街道)考察残联领导班子和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全县乡镇(街道)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基层群众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

8.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初审、转报。

9. 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0. 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1.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 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22.41万元,上年结转335万元,共计657.41万元。

(二)支出情况

总支出657.41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6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6.44万元,行政运行98.27万元,残疾人事业项目492.92万元。

3. 行政单位医疗保障6.67万元;

4. 住房公积金8.11万元;

5.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合计6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新增机构,业务拓展,工作任务增加,比上年增加1.52万元。

县残联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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