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26-00013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0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大中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巫溪县委领导的、以巫溪县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承担着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科、经济与会员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3万元,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经费减少了2.67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经费减少了1.42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的经费增加了0.48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的经费增加了0.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65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7万元,比2025年减少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3万元,比2025年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统发同比增加,人员经费增加4.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0.15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94万元,比2025年减少7.6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特定目标支出,主要用于全国“五好”工商联创建、民营企业家培训和商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需求;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维持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正常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存在一般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05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按规定编制了2026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6年度无重点专项资金支出。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龙月 联系方式:023-51522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