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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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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16-03-31
  • [ 发布日期 ]
  • 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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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办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日期:2016-03-31

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闭会期间对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定组成人员25人,现有24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9人。巫溪县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农工委、财经工委、预算工委、教科工委、法工委、人事代表工委、信访办等8个综合办事机构。巫溪县人大常委会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巫溪县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对巫溪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二、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三、领导或主持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决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决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主任、局长的任免;任免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及其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副庭长、审判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监督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定,撤销县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人大办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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