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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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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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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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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县投资促进有关事务性工作,为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提供服务。具体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招商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承担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研究产业发展政策,配合主管部门优化制定招商投资促进扶持政策。

3.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制定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奖励办法。

4.统筹协调全县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

5.组织各招商组策划包装重点招商项目,承担县级重大招商项目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策划,推介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各地商会、知名机构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7.承担对口帮扶、协同发展、中新示范等工作中涉及招商推介、企业引进有关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8.负责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收集发布,指导招商项目统计入库,协调指导各招商部门开展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9.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招商宣传资料设计制作更新工作。

10.完成县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县发展改革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照现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方式执行。设综合科、政策规划科、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投资服务科等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信访、政务公开、组织人事、安全、工会、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招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招商工作形势;负责指导各招商职能部门单位,定期填报、更新《重庆市招商项目管理系统》;负责收集全县招商工作动态,维护发布招商信息。

2.政策规划科。根据全县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配合主管部门拟订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配合主管部门起草招商投资促进扶持政策措施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研究国(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研究产业发展政策,负责设计制作招商宣传资料。

3.招商一科。负责农业、文旅、商贸、康养等领域招商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做好招商项目收集、策划、协调、推进等工作;负责对接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招商工作;负责策划参加国内外各类大型招商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县内企业参加;负责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中新项目示范管理局等市级部门对接工作。

4.招商二科。负责工业领域招商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做好招商项目收集、策划、协调、推进等工作;负责对接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招商工作;负责策划参加国内外各类大型招商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县内企业参加;负责山东、吉林以及渝中区等帮扶工作中招商活动策划组织工作。

5.投资服务科。负责全县重点招商项目从申报立项审批到建设投产全过程的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招商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负责协调全县各招商组落实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建立“一对一”县领导牵头服务管理机制;负责建立投资企业问题反馈机制,协调县级分管领导、相关县级部门等定期开展招商项目调研,协调解决投资企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巫溪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共5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2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7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招商接待中心装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2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7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7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8.7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88万元,比2023年增加3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38万元,比2023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人员调动,工资福利待遇数据有所浮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0.5万元,比2023年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招商接待中心项目的相关经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活动开展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48万元,比2023年减少0.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比2023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由县发展改革委进行编制。本单位2024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188835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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