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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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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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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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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2-1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要求,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制定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并进行督促和检查;研究制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承办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2.根据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和检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县党群部门和法检两院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4.提出县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重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

5.负责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宏观管理;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县党校建设进行指导。

6.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切实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分析人才形势、研究人才需求、制定人才政策、牵头协调服务、营造人才环境。

7.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8.负责抓好全县组织系统自身建设;负责对全县组织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反馈信息。

9.承担重庆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县委组织部核定行政编制18名,实有17人;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设9个内设科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目标考评办公室主任参照正科等级配备。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核定参公编制6名,实有人员6人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巫溪县人才工作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3人;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委组织部档案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38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87万元,比2017年增加4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38万元,比2017年增加10.5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涨、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17.49万元,比2017年增加40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维护费用、非公组织党组织书记补贴、党内重大活动经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等,主要用于民主测评、县内遴选考务费、目标考评工作经费、全县干部大会、统筹城乡人才经费、外出培训、村干部培训、县管干部培训、非公党组织培训及党内互助金等支出。

县委组织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7年减少15.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9万元。其中包括:1.考评工作经费15万元,对接市对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和挂钩考核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关资料收集上报2.党内互助资金15万元,用于开展党内互助活动;3.党内重大活动经费29万元,确保“七一”等党内重大庆祝活动顺利召开;4.全县干部大会经费8万元,确保全县市管领导干部述职暨“一报告两评议”等重大会议顺利召开;5.县内遴选考务会5万元,充实部门干部队伍,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增加干部纵向流动活力;6.市管干部民主生活会5万元,用于市管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7.非公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5万元,对非公组织的组建、活动规范进行指导;8.村干部意外伤害和大学生村官保险费用4万元,用于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购买保险;8.市管干部年度考核4万元,保障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9.专题调研课题费3万元,完成市上下达的2个调研课题,开展县内组工专题调研3次以上;10.县管干部主题培训经费50万元,举办为期1个月县管领导干部进修班2期和专题培训班8期;11.外出培训经费30万元,举办1期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外出到高校培训;2期县管领导干部进修班外出到红岩党性教育基地或延安干部学院开展党性教育;12.村干部培训30万元,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8期;举办村社区主任培训班3期,全覆盖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主任;13.统筹城乡人才经费30万元,加强人才引进、培训,使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全县中心工作提供智力支撑;14.非公组织党组织书记补贴16万元,激励非公组织党组织书记履职。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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