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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9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1-29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参谋部门和综合办事机构,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参与政务,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服务,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处理日常事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参谋服务。

(5)负责处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及县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和管理工作;审核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巫事宜。

(7)负责政务督查、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督办工作。

(8)指导、督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值班,以及(市)县长公开信箱、(市)县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序列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11)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28名,工勤3名。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13名;巫溪县政府信息中心,编制1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69.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9.68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5.36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5.36 万元。

(二) 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6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5.36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5.36 万元。

三、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68万元,比2021年减少75.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68万元,比2021年减少155.56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151.93万元。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5.25万元,比上年减少7.8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临时借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了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2022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华祖芳;联系电话:0235152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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