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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0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总工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1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领导职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职工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重庆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巫溪县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乡镇(街道)和园区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职工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和“职工之家”、技能提升、法律援助、职工文化等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县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做好全国、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研究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做好工会省际联络、区县交流有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总工会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巫溪县职工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综合科。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接待、档案、后勤、统筹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安全保密、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县委和市总工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县委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工作。

2.维权服务部。负责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和新兴群体的建会、入会工作;负责劳动技能竞赛、经济技术创新、劳模管理服务、“五一”劳动奖推荐评选工作;负责职工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工会维权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工会经费预、决算和县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工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2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0.29万元,主要是2026年加大力度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会四大品牌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建档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等。工会经费拨款增加125.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2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0.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8.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2万元。

按照我县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48万元,比2025年增加18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8万元,比2025年增加5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2万元,比2025年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春送温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总工会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无“三公”预算经费支出,2025年也无“三公”预算经费支出,两年相比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6.4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初预算重新核定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万元、水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编制了2026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2026年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故未编制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丽华联系方式023-515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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