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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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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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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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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巫溪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政协巫溪县委员会办公室是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重点是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所作的全国性决议以及重庆市政协所作的全市性决议,执行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协视察、调查、参观、评议、学习、研讨等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协提案征集、审查、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整理和报送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职责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等,收集、整理和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县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服务和考评工作,负责县政协委员培训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指导县政协各界人士联谊会、县政协书画院、乡镇学习委员会开展活动;负责政协理论研究和政协宣传工作;完成市政协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政协巫溪县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六委一室,具体名称分别为: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学习和联络委员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1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6.74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年初将本部门下设的巫溪县政协信息中心分开独立预算,导致经费拨款减少206.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1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8.2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6.74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年初将本部门下设的巫溪县政协信息中心分开独立预算。基本支出减少161.7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4.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17万元,比2023年减少20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17万元,比2023年减少16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本部门下设的巫溪县政协信息中心分开独立预算,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5万元,比2023年减少45万元。

我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25.20万元,比2023年减少4.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4.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在基本支出中没有预算纳入项目中进行预算;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0万元,比2023年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下乡调研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8.38万元,比上年减少36.5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4年年初将本部门下设的巫溪县政协信息中心分开独立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今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为1623.09万元,当年绩效目标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和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家军书记在市政协机关走访时所作的部署要求,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凝聚共识,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巫溪绿色崛起新篇章不断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诚  联系方式:1738312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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