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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委:《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6-16

    为便于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33号)(以下简称《资金使用方案》)内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将《资金使用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发展,成为新时期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并且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广泛应用。农村电子商务不仅转变了农业发展的方式,同时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于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资金使用方案》。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10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资金使用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主要是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搭建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和品牌培育等五个方面具体为提档升级县电商物流园建设快递物流配送站点建设公共产地仓(集配中心)搬迁和升级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建设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运营、升级改造镇村站点、电商人才精准孵化培训电商示范典型培育农村电商示范引领培育策划举办大型节会展会11个具体项目。

    五、重点把握的问题

    (一)确定承办企业。

    按照项目评审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承办企业。

    (二)规范资金管理。

    县商务委、县财政局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做好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安全。

    (三)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制度,创建公开透明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依据各项工作制度,形成联合监管机制,推动电商进农村工作有效开展。

    (四)做好项目进度上报。

    按照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求,及时、全面、准确上报项目进度及有关数据。

    六、工作要求

    (一)县商务委负责编制资金预算,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申请和拨付项目资金;会同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办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和配备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规范使用资金,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三)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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