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媒体视角
县政府印发 《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
日期:2023-01-09

日前,县政府出台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指重庆农商行巫溪支行)“三社”融合发展,以“三社”促“三农”

政策措施分四个部分,促进“三社”融合发展

第一部分为加强“三社”融合主体建设以改造建设基层社、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为主体,以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为目的,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技术培训、电商快递、储运配送、农村金融等服务,打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

第二部分为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支持供销社构建以社有企业为骨干、基层供销社为载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智慧农业服务,推广“头企业 +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服务模式。

第三部分为统筹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和农村“三变”改革推广“基层供销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村社共建”模式,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进行评估作价,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与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共建产业联合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四部分为加大“三社”融合发展工作保障力度。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涉农贴息补助政策范围,加大信贷贴息补助力度,确保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三社”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贴息政策后,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农民专业合作社信需求和信贷规模,逐年增大风险补偿资金规模,适当降低风险补偿资金获得门槛,力争到2025年,全风险补偿资金总额达到1000,贴息补助资金达到50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