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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巫溪县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
日期:2023-06-26

近日,巫溪县正式出台《巫溪县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方案》明确,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绿色金融资源投入规模明显扩大,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更加融合,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服务“双碳”战略质效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5年年末,辖区绿色贷款余额达到30亿元以上,较2020年增长7.5倍,年均增速保持45%以上;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较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率完成重庆市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72%、森林蓄积量达到1470万立方米。

《方案》提出了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落地、提升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参与碳金融市场发展、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推进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运用、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9个方面共23条举措。其中,尤其注重推进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方案》要求,打造“1+N”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城乡建设,开展金融服务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开展金融支持生态农林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绿色建筑试点、绿色交通试点、绿色能源试点。

为确保《方案》落实落地见成效,巫溪县成立了以王中县长为组长、黎中华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统筹推进,注重组织协调、政策支持、人才保障、考核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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