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2-00267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2〕40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2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全县城市工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会商沟通、信息共享、监测评估;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定期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城建公司、金灿实业公司等单位组成。
黎中华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唐奇利、林永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可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相关专家参加。
(二)联席会议召开前,可视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联席会议议题,经召集人同意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纪要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附件: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溪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唐奇利 县政府副县长
林 永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远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勇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斌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赵定忠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谭传菊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贺德林 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主任
董泽冰 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宇宁 城建公司董事长
张孝喜 金灿实业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