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8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巫溪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雷世节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科文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有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
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名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县地名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研究编制县级地名方案,开展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制定县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研究决定重大地名管理事项,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地名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三)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专门印章,由县民政局代章。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