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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750071502K/2023-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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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府办函〔2022〕19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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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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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巫溪县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日期:2023-01-09

商务委

你委《关于建立巫溪县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巫溪商务文〔202243收悉。经县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县政府同意建立巫溪县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巫溪县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溪县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促进全成品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巫溪县成品油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促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研究解决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完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人:县商务委主要负责人

副召集人:县商务委分管负责人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经济信息委、公安局、司法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商务委、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设在县商务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商务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委职责。

1承担联席办日常工作;

2负责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和成品油流通企业监督管理牵头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3编制加油站布点规划,推动农村镇区(乡场)中心村及产业重点区域加油站建设,促进成品油市场有序发展

4核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库)购销台账及油品去向,防止油品从合法经营企业流向非法经营窝点;

5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批管理,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6配合做好查处油品处置工作;

7推动执行成品油行业管理地方法规

8统筹成品油流通行业宣传报道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职责。

1.统筹所属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平台等,配合有关部门围绕成品油非法经营危害等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提高市民的关注度与参与度;

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曝光典型案件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

(三)县委政法委职责。

1将成品油市场监管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2统筹协调政法单位依法查处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

  3.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行业治理,建立健全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4将成品油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范围。

(四)县委网信办职责。

牵头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

(五)县经济信息委职责。

1合做好工业企业内部加油站(点)摸排工作;

2. 督促相关场所、企业使用来源合法的成品油且不对外销售

3.协助提供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的相关线索。

县公安局职责。

1负责对加油站(点)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加油站(点)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销管理制度

2依法受理核查相关部门移交的成品油犯罪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

3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七)县司法局职责。

1.对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过程中涉及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规格等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协调、解释;

2推动执行成品油行业管理地方法规。

    (八)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职责。

1依职责查处加油站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2负责加油站规划建设中的土地供应工作,特别是有序做好农村镇区(乡场)、中心村及产业重点区域、新兴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加油站建设土地供应。

(九)县生态环境局职责。

负责对废弃油品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对涉及成品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县住房城乡建委职责。

1.配合做好建筑工地内部加油站(点)摸排工作;

2督促相关场所、企业使用来源合法的成品油且不对外销售

3.协助提供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的相关线索。

(十一)县城市管理局职责。

查处加油站违法建设行为。

(十二)县交通局职责。

1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机动车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2.依法查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非法改装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车辆;

3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的行为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经营车辆、交通建设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5. 督促相关企业使用来源合法的成品油且不对外销售

6. 协助提供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的相关线索。

(十三)县应急局职责。

1负责依法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仓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汽油和闭杯闪点≤60℃柴油的行为;

3负责制定实施企业自用加油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4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5督促非煤矿山使用来源合法的成品油且不对外销售

6. 协助提供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的相关线索

(十四)县市场监管局职责。

1负责依法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

2查处销售标号和标识不相符的成品油以及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3按职责组织清除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

4按职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闭杯闪点>60℃柴油的行为;

5.依法查处成品油计量违法、价格违法等行为。

(十五)县税务局职责。

1负责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检查

2依法查处成品油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 

3.与相关部门共同建设加油站智慧监控系统。

(十六)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职责。

负责查处载运成品油的船舶(含加油船)未经审批进出港口、

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即开展船舶供受油作业等违规行为

(十七)县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知、自改,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隐患;

2依法查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联席办负责收集联席会议议题,经召集人同意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三)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可视情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请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联席会议按照依法依规、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审。

、工作要求

(一)商务委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成品油行业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议定事项,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健全运转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三)联席办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及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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