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3-00065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3〕20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4-07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巫溪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3-04-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全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巫溪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中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钢 县政府副县长

夏朝华 县政府副县长

唐奇利 县政府副县长

吴海龙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林 永 县政府副县长

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郑成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远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冉发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许正国 县教委主任

张玉琼 县科技局局长

曾治永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许建川 县财政局局长

冉立新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 勇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勇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斌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赵定忠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苏和平 县交通局局长

刘 超 县水利局局长

詹亚军 县农业农村委主任

罗四能 县商务委主任

段家宁 县文化旅游委主任

冯克林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陈永鑫 县审计局局长

邹永文 县国资监管中心主任

张 翼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冉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机制、年度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建议,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重点项目工作考核督查指导。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有关单位负责人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县政府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经组长授权)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具体项目推进情况适时召开。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3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