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3-00065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3〕20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4-07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全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巫溪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中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黎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钢 县政府副县长
夏朝华 县政府副县长
唐奇利 县政府副县长
吴海龙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林 永 县政府副县长
廖 丹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郑成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银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远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冉发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许正国 县教委主任
张玉琼 县科技局局长
曾治永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许建川 县财政局局长
冉立新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 勇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勇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斌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赵定忠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苏和平 县交通局局长
刘 超 县水利局局长
詹亚军 县农业农村委主任
罗四能 县商务委主任
段家宁 县文化旅游委主任
冯克林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陈永鑫 县审计局局长
邹永文 县国资监管中心主任
张 翼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冉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机制、年度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建议,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重点项目工作考核督查指导。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有关单位负责人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县政府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经组长授权)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具体项目推进情况适时召开。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