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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3-00067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3〕24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3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巫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3-04-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巫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王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黎中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长:夏朝华县政府副县长

唐奇利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郑成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银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宝林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县委编办主任

冉发军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许正国县教委主任

张玉琼县科技局局长

曾治永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胡怀明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许科文县民政局局长

许建川县财政局局长

冉立新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兴健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赵定忠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苏和平县交通局局长

罗四能县商务委主任

段家宁县文化旅游委主任

冯克林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柯昌燃县统计局局长

县税务局局长

邹永文县国资监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柯昌燃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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