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321004U/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0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障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典型水土流失区退化天然林用地修复与管理”项目(以下简称UNDP—GEF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天保GEF项目指导委员会和国家执行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现将UNDP—GEF项目重庆市巫溪景观区多层级合作治理机制工作方案及工作机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UNDP—GEF项目重庆市巫溪景观区
多层级合作治理机制工作方案
为保障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典型水土流失区退化天然林用地修复与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天保GEF项目)重庆市巫溪县景观区项目顺利实施,制定多层级合作治理机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景观区内实现生态系统的完整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村(社)、相关利益方的和谐发展,提升景观区整体的生态服务价值,更加顺利推动巫溪县景观区天保GEF项目实施。
二、治理层级与策略
(一)国际合作与政策框架层。
1.由UNDP和GEF牵头,联合各相关国家签订多边合作协议,明确共同的治理目标与责任分担。
2.制定国际通用的景观区治理准则与标准,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指标、碳汇计量标准等,为各国提供统一的行动框架。
(二)国家战略与规划层。
1.各国依据国际协议制定本国的景观区治理战略,将其纳入国家环境与发展规划体系。
2.设立专门的国家治理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国内资源,监督地方执行情况,并与国际组织对接。
(三)区域协调与整合层。
1.建立跨行政区的景观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地方政府代表、专家学者、社区领袖等。
2.制定区域景观规划,协调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生态廊道建设等,避免碎片化管理。
(四)地方执行与村(社)街道及利益方参与层。
1.巫溪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景观区多层级合作治理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长 |
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 |
副组长 |
县林业局局长 |
成员 |
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妇联、县林业局分管负责人 |
2.景观区多层级合作治理工作专班下设多层级合作治理执行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负责人 |
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
成员 |
县林业局资源保护科、财务规划科、生态发展科、资源中心、造林中心、林改办等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红池坝林场、官山林场、白果林场、红池坝林场资源保护科、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
3.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及相关利益方参与机制。各乡(镇)街道带领辖区内村(社)成立协调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
副组长 |
各乡镇(街道)林业工作负责人 |
成员 |
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各村(社)护林员 |
4.成立执行小组,负责景观区天保GEF项目规划设计和具体实施,具体如下:
负责人 |
县森林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 |
协调员 |
巫溪县天保GEF项目负责人 |
成员 |
巫溪县天保GEF项目各咨询专家、分包商、巫溪县天保GEF项目景观区执行办公室成员及各涉林企业 |
(五)职能职责及工作制度。
1.职能职责。
(1)工作专班职责。
对项目实施提供方针、政策支撑,为项目推广树立导向。
(2)执行办公室职责。
在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带领下,按照县政府政策、方针,负责项目筹备、调研、推广,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3)协调小组职责。
协助执行办公室和执行小组开展宣传工作,配合项目具体实施。
(4)执行小组职责。
①宣传国际天然林保护修复理念和实践经验;
②根据执行办公室调研结果,对项目进行设计;
③项目设计报审合格后,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2.工作制度。
(1)议事制度。
在项目实施前、中、末期分别召开会议议事,对项目规划、中期评估和后期验收。
(2)问效制度。
项目实施、推广严格责任制度,按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担当,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问效。
三、监测与评估
1.构建科学的监测体系,涵盖生态、社会、经济等多方面指标,定期收集与分析数据。
2.每年度开展绩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理策略与项目安排,确保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与适应性。
四、资金与技术支持
1.国际组织与各国共同筹集治理资金,设立专项基金,保障项目的资金需求。
2.建立技术共享平台,促进在生态保护技术、环境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UNDP—GEF项目重庆市巫溪县景观区多层级合作治理机制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