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共巫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溪委农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101号)下达的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23-51510011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023-5152256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152950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电子邮箱:442590900@qq.com;wxxfpb@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
溪财发〔2023〕101号
巫 溪 县 财 政 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 知
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6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3〕4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70号)下达巫溪相关资金3641万元。
按照财政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本次下达的3641万元纳入涉农统筹整合,现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3641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2。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分配计划,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项目必须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予以调整。同时,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巫溪县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表
2.巫溪县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
3.绩效目标审批表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巫溪县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 |
主要建设内容 |
市级文件名称及文号 |
资金计划 | ||
总投资 |
中央资金 |
市级资金 | |||
合计 |
|
|
3641 |
1387 |
2254 |
县发改委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68号) |
750 |
750 |
|
县生态环境局 |
农村环境整治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3〕41号) |
637 |
637 |
|
县农业农村委 |
高标准农田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70号) |
2254 |
|
2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