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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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复函
郑辉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保障120救护车安全运行的建议》(第89号)已收悉,经县卫生健康委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安全排查。县卫生健康委于7月13日—7月17日组织120指挥中心安排专人对全县120救护车开展安全排查。二是立即开展整改。通过排查,对120车辆车况较差,达到报废年限的,安排资金逐步更换,预计更换11台(乡镇卫生院10台、县中医院1台),预计年底交付使用。三是开展安全培训。对全县120驾驶人员进行应急车辆驾驶安全培训,提高120驾驶员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四是出台管理办法。研究出台《120人员和车辆管理办法》,规范120车辆运行。五是建设管理平台。筹资30余万元,建设120院前急救指挥管理平台,与重庆120大数据管理中心联网,提高120应急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复函已经汤召军主任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并在收到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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