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三平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牧执法力度的建议》(第58号)已收悉,收到你的建议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你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受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影响,生猪贩运户为了谋取自身利益,违规违法从县外或市外调运生猪,给我县乃至全国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巫溪县人民政府为切实规范我县仔猪调运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调运仔猪行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保障全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于2020年4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县内仔猪调运秩序的通告》(巫溪府发〔2020〕5号),县农业农村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主动履职,积极作为。近年来,在畜牧执法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动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一)深入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及产地检疫制度,严格到场、到户、到点,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对车辆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全县30个乡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真正做到了随报随检。2020年全县共检疫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15826批次,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出证率达到了100%。
(二)深入开展屠宰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严格执行驻场同步检疫制度,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工作,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进入加工环节,严肃查处屠宰场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2020年严格按检疫程序检疫生猪1.87万余头,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2头190公斤(检疫不合格)及发炎、病变内脏及淋巴结、修割物720公斤,折合生猪8头,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2020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辖区派出所开展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市场35个次,没收销毁白条猪肉300公斤。
(三)开展了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执法检查。
按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产品是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物和中兽药散剂、兽用生物制剂等。主要内容是查处假劣兽药、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中,2020年共开展兽药专项执法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9个次,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四)扎实开展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组织动员防疫人员、基层干部等多方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场、不漏一户一畜,确保不留死角。全县共排查3个屠宰场(点)、5个农贸市场、118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未发现疑似非洲猪瘟发病病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到了抓好“五个子”,建好“一个室”,规范“五个一”,落实“两套机制”,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抓好“五个子”。第一是守卡子,在与县外有公路相通的交通要道上2020年共投入216万元设立27个动物防疫消毒临时检查站,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出入境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做好记录记载。对来自疫情发生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立即扣押并做无害化处理。对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立即限制移动,并采样送检。2020年全县共拦截疑似装载畜禽25892车次,其中检查生猪运输车辆509车次、生猪21639头(县外引进7965头,销售到县外13674头),检查生猪产品390吨。第二是管刀子,管好生猪屠宰场(点)的刀子。以城乡接合部、私宰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共取缔了非法生猪屠宰点2个。第三是控场子,监控好生猪养殖的场子。对县内养殖场的基础防疫、生产、消毒、驱虫和档案建立情况摸底排查,密切关注生猪生产、销售和疫病发生及治疗情况。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立即限制移动,并采样检测,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规范处置。第四是清贩子,清理违法违规贩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猪贩子”。多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包括110、乡镇(街道)值班电话、辖区派出所电话、县农业农村委及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县公安、农业等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机制。第五是发瓶子,发放生猪防疫的药瓶子。全县进一步加强生猪常规疫病免疫,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调配、领取、发放防疫物资,有针对性地开展生猪防疫工作,突出春防、秋防两个重要环节,狠抓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二是建好“一个室”。建好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动物实验室,着力提升非洲猪瘟检测效能。县兽医动物实验室是县级非洲猪瘟检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兽医动物实验室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健全实验室确保兽医实验室在非洲猪瘟等防控中更好发挥作用。
三是规范“五个一”。为切实规范我县仔猪调运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调运仔猪行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保障全县仔猪产业健康发展,我县出台了《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内仔猪调运秩序的通告》(巫溪府发〔2020〕5号),通告明确规定仔猪调运、销售相关的条件和程序:一是确定一个仔猪隔离场所。县外、市外进入的仔猪按要求隔离观察21天。隔离观察期间,监测重大动物疫病为阳性的,按相对应的技术规范或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二是落实一个官方兽医制度。仔猪运输到指定地点时,由当地乡镇(街道)安排官方兽医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或A证)和该批仔猪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三是进行一次强制免疫。从县外、市外进入的仔猪应当符合仔猪调运的程序、条件和相关要求,在隔离观察7天后,由当地农业服务中心安排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强制免疫,并在另一侧佩戴免疫耳标。四是建立一份销售台账。隔离观察期满需销售的,由官方兽医到现场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营者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仔猪佩戴的巫溪耳标在县内销售,建立进货销售台帐。五是签订一份销售合同。检疫合格、手续齐全的经营者在出售仔猪时,必须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是落实“两套机制”。第一是落实县、乡、村、规模养殖场、散户五级责任制。严格落实县领导挂钩督导责任,乡镇领导挂村包片责任,村干部挂场到户责任,规模养殖场和散户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生疫情及时上报,对不作为者严肃追责。第二是建立规模养殖场、散户防疫共同体。建立规模养殖场、散户联系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减小养殖损失。
五是扎实开展了专项行动“零点行动”。于2020年5月15日-6月15日开展了“零点行动”,支队动监大队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执法总队的要求扎实开展了“零点行动”。于2020年8月-10月开展了畜禽屠宰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过程中,共出动行政执法车辆73车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56人次,共检查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121个次,检查生猪屠宰场(点)12个次。
六是认真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审核。按照巫溪县防治重大动物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溪动防办发〔2018〕30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审核。目前,全县已备案生猪运输车辆53车次。
二、坚持“六个一”执法工作方法,强化立案查处力度,增强农业执法影响力
一是支队坚持“六个一”执法工作方法:每一个月立案查处案件1件以上;每一个月执法处罚要清零;每一个月开展执法情况汇总统计;每一个月开展职工执法工作考核;每一季度开展法制宣传讲座;每一周撰写执法宣传信息一篇以上。二是强化立案查处力度。2020年动监大队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行政案件31 件,结案 31 件,共处罚没款 182385 元。已办结的案件中,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防疫、屠宰、种畜禽和兽药饲料领域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我县畜牧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复函已经詹亚军主任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并在收到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此函
承办人:吴应斌 联系电话:13896943765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