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交通函〔2023〕82-29号
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A类已解决或采纳
□不公开 □ B类正在研究解决
□ C类不具备条件
□D类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
巫溪县交通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
答复函
张玲琼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搭建公交站点雨棚的建议》(第106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提及加长站台遮雨棚,改造现有遮雨棚,既能挡风又能遮雨,并使之具备遮阳功能,从而惠及广大居民群众。
前期我局汇同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到实地进行考察,并对县城内的公交站台进行了摸排查看,您的建议客观中肯,但是城区内的公交站台建设不属于交通局,原公交站台建设为第三方公司(广告公司),加之后期城市建设配套设施没有跟上,我县多处为临时站台,也不具有搭建雨棚的客观条件。下一步我局将公交站点实际情况报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相关单位对有实施条件的站点予以改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复函已经苏和平局长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并在收到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此函
巫溪县交通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姚旭鸿 ;联系电话:023-515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