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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答复函
日期:2023-08-15

夏海泉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厢镇提灌饮水村项目及维护资金的建议》(第116号)已收悉,经县水利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哨村4社新建5000方水池,我局已安排设计人员现场复核并进行了方案设计,项目已纳入2024年乡村振兴农村供水项目库并报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巫溪县农村供水提水工程水价及运行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我局已将城北村天星窝、大沟边和杨家提水等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对抽水电费、药品和运行管理进行了补贴。每年乡镇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县水利局下达补贴资金计划到各乡镇和运管单位完成补贴。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复函已经刘超局长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并在收到复函二十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此函

联系人:杨政            联系电话:17*******27

                              巫溪县水利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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