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7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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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清运的建议》(第20250179号)收悉。经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农村垃圾清运事项已经采纳(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巫溪住建发〔2025〕62号文件,巫溪县红池坝镇2025年垃圾中转站改造项目已下达项目计划,总投资33.06万元。我委将督促红池坝镇人民政府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有效解决中转站转运不足问题。
二是督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和各种形式,加大对乡镇、村(社区)的宣传;通过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持续普及环保知识,不断提升卫生文明素养,让群众自觉维护身边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三是落实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财政收入管理体制,乡镇应从每年的收入分成中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经费。乡镇要积极组织收入,对农村垃圾处置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要应收尽收。
此答复函已经张斌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姚大巍;联系电话: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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