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住建函〔2025〕103号
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A类已解决或采纳
□不公开 □B类正在研究解决
□C类不具备条件
□D类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
毛希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的建议》(第2025009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的建议事项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向蒲莲镇人民政府增配240L垃圾分类桶100个,重点部署于镇主干道、文化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确保重点区域垃圾收集全覆盖。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制度,明确清运责任人与作业标准,强化巡查督导,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存。
二是督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和各种形式,加大对乡镇、村(社区)的宣传;通过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持续普及环保知识,不断提升卫生文明素养,让群众自觉维护身边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此答复函已经张斌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姚大巍;联系电话: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