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住建函〔2025〕109号
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A类已解决或采纳
□不公开 □B类正在研究解决
□C类不具备条件
□D类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
张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巫溪县流动摊点发展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20250058号)收悉。经专题研究,关于设立固定经营区、统一规划设计摊位、保留流动车辆经营模式、强化监管、加强教育和培训等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固定经营区、统一规划设计摊位事项
联合柏杨街道、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逍遥广场周边现有夜市区域进行实地考察,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规划在逍遥广场下沉广场设置夜市临时经营摊区示范点,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现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进行施工设计预算,拟于6月底前动工建设。
二、保留流动车辆经营模式事项
我委代县人民政府已起草《巫溪县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经营时段、准入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标准等,保留了流动性经营模式。该《办法》正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强化监管事项
摊区投入使用后,我委将落实常态监管。一是强化宣传,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加强夜市经营的正确引导,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我委将主动联合柏杨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环保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把关食品安全,加强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监管执法。
四、加强教育和培训事项
一是准入前培训,对管理制度、个人健康、环境卫生进行培训,合格后才能准入。二是集中培训,邀请市场监管、消防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培训,提高商贩安全意识。
此答复函已经张斌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阳;联系电话: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