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住建函〔2025〕101号
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A类已解决或采纳
□不公开 □B类正在研究解决
□C类不具备条件
□D类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
陈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古路镇农村垃圾收运费用的建议》(第20250038号)收悉。经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已投入488.72万元,为“古路镇古路中学东侧渠沟水体”、“寨河水沟”、“百家村菜棚边沟”等三条黑臭水体实施治理,已将以上水体的垃圾、淤泥进行清理。后续争取中央资金,统筹整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涉农资金,主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相结合,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管控。
二是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35.77万元用于古路镇2025年垃圾中转站改造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解决古路镇垃圾收运难题。
三是落实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财政收入管理体制,乡镇应从每年的收入分成中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经费。乡镇要积极组织收入,对农村垃圾处置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要应收尽收。
此答复函已经张斌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姚大巍;联系电话: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