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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农函〔2026〕145号
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A类已解决或采纳
□不公开 □B类正在研究解决
□C类不具备条件
□D类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60113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郑昌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粮化”整治耕地后续保护工作的建议》(第20260113号)收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耕地保护奖惩细则,推行以奖代补机制,对稳定种粮的主体给予奖励,从源头解决“谁来种,谁来管”的问题已采纳;针对撂荒耕地出台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土地流转、复种补贴、技术指导等配套措施,结合不同撂荒类型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确保种粮主体能精准享受政策红利事项已采纳;允许一般耕地适度发展特色经果种植,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避免土地撂荒,平衡种收成本与收益事项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耕地保护奖惩细则,推行以奖代补机制,对稳定种粮的主体给予奖励,从源头解决“谁来种,谁来管”的问题事项
为切实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继续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制定并印发《2026年巫溪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巫溪农发〔2026〕54号),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直接补贴到户。二是开展2026年粮油高产竞赛,按照市级政策,对达到产量的规模种植主体补助1-5万元。三是开展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按照创建目标,对高产创建核心示范片的主体和农户给予农业物资支持。
二、关于针对撂荒耕地出台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土地流转、复种补贴、技术指导等配套措施,结合不同撂荒类型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确保种粮主体能精准享受政策红利事项
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的工作方案,准确界定了撂荒地的范围,以粮食安全为底线,消除耕地闲置撂荒,确保应种尽种、宜粮则粮、兼顾特色、稳收增效。一是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种防收全过程服务,引导连片撂荒耕地依法流转给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对不愿意流转的农户,也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统一组织复耕;二是对暂不具备耕种条件的,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逐步恢复耕种,恢复生产;三是对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地块,在确保耕地保护目标不突破的前提下,可按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进行土地规划调整。
三、关于允许一般耕地适度发展特色经果种植,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避免土地撂荒,平衡种收成本与收益事项
一般耕地发展特色经果,核心是合规适度、粮经统筹、生态可控、成本收益平衡,杜绝“非粮化”与撂荒,我委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出台了《巫溪县耕地种植指导手册(试行)》办法,明确了巫溪县耕地种植优先序以及经济作物间套种技术方法,根据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状况、区位条件和生态功能定位,科学选择适宜作物品种和种植模式,实现耕地资源精准配置和高效利用。
此答复函已经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陈小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胡茂林;联系电话:18883886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