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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8-25

蹇家银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巫溪烤鱼品牌店”的建议》的提案,已于3月旬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是我委大力支持县餐饮宾馆商会牵头建设“巫溪烤鱼”标杆店和“巫溪烤鱼”博物馆,现已联合县城投公司、县餐饮宾馆商会对标杆店和博物馆的选址进行了科学调研、现场调查,初步确定了选址方案报县政府审核批复,并恳请县政府对“巫溪烤鱼”标杆店和博物馆建设场地给予租金等相关方面政策支持。

二是我县已打造了金地汇夜市一条街和林城怡园美食一条街,并配套相关设备设施,鼓励巫溪烤鱼等相关特色美食经营商家入驻,聚集发展。我委正在向市商务委申报夜间经济项目,争取资金拟进一步完善美食街相关配套设施。

三是我委高度重视巫溪烤鱼这张“美食名片”的打造,带领成娃子烤鱼、鲍鸡姆烤鱼和华记烤鱼赴巫山县参加第四届巫山烤鱼消费季暨电商扶贫爱心购活动,观摩周边区县烤鱼会展。鼓励巫溪烤鱼龙头企业宣传推广、探索研发烤鱼预包装食品,并通过电商、直播、会展等多渠道多途径推广巫溪烤鱼品牌。

蹇家银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给我委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给我委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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